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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人物

焦维炽(图1)

焦维炽,是中国共产党在陕西早期的领导人之一,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中英勇无畏的先锋战士。他曾担任过延安团地委书记,陕北特委委员,陕北团特委书记,中共陕西省委委员等职务。1932年8月,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于陕西蒲城县。

焦维炽,乳名天恩,字闷亭,曾用名焦仲明、赵仪三。1910年出生于安定(今子长)县焦家河村, 1923年考入榆林中学,积极投身革命。1925年春榆中党团组织成立不久,就与刘志丹、杨国栋等同时入团,后转为党员,是陕北最早的党团员之一。

1927年春,中共和共青团分别在延安建立地方执行委员会,焦任共青团延安地方执委会书记,与中共延安地委领导人一起,创办平民学校,组织学生下乡发动农民,成立农民协会和农民夜校,开展打土豪斗劣绅的斗争和声势浩大的“非基(督教)运动。这年夏天,由于冯玉祥附蒋反共,陕西全省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投靠南京政府的井岳秀,派兵强行封闭了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和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到处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焦冒着生命危险,只身化装离开延安,到西安向中共和共青团陕西省委汇报陕北情况,后暂留团省委。10月出席团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被选为团省委委员。会后以团省委特派员身份回陕北巡视共青团工作,恢复了绥德和榆林两个团县委。11月,共青团陕北特别区委员会在榆林成立,焦任团特委书记,领导恢复了绥德、榆林等县共青团组织。恢复和筹建了陕北8个县的中共县委组织。

1928年2月,当选为中共陕北特委委员,负责青年工作。9月,在筹备党的会议时被国民党逮捕。在酷刑面前,正气凛然,严守党的机密,坚定地表示:“铁牢可坐穿,壮志不能变。”同敌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1929年春,因找不到其“犯罪”证据,被释放。出狱后,以“人走囚室留,知斗不知愁。黑夜泛星光,迢迢路亦长”的饱满斗志,到共青团陕西省委工作,先后任团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秘书长等。

1930年7月,当选为中共陕西省委委员,任省委秘书长、秘书科主任兼省委秘密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10月,中共陕西省委遭破坏后,主持省委的日常工作,后兼管中共西安市委的工作。曾参与领导了西安广仁医院和省印刷局的罢工斗争,指导西安学生、青年开展革命宣传活动,多次组织西安地区的民众举行反日救国大会和示威游行,曾捣毁国民党省党部。

1931年3月,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被撤职,中共陕西省委指派焦兼管西安市委工作,直至同年8月西安市委重新组建。


1932年2月,到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参与中共队委的领导工作并兼任大队政委。4月,以中共陕西省委特派员身份去甘肃靖远,筹划在国民党警三旅发动武装起义,主持改组了该部中共地下党委,兼任党委书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士兵中开展发动兵变的工作。5月,相继参与领导了靖远打拉池起义和水泉堡起义,成立陕甘工农红军游击队第四支队和陕甘游击队,任政委。6月,返回西安,遵照中共陕西省委在蒲城、韩城、澄城等地迅速开展游击战争、摧毁反动政权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指示,深入三县组织和部署发动武装起义。


1932年8月6日,在蒲城县永丰不幸被捕。面对酷刑和利诱,坚贞不屈,明确向敌人宣告:“你们什么也动摇不了我,我早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我们的人民。你们在我身上得到的只能是对你们反动本质的暴露!”借机向士兵狱卒进行革命宣传,号召狱中同志和难友开展斗争。凶残的敌人割去了他的舌头,剜了他的眼睛,打坏了他的前额和双颧,仍宁死不屈。8月9日,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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