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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人物

李子厚(图1)

子厚(1905—1970),陕西省子长人。曾用名李广旺。1929年参加共产党员领导的游击队。1931年参加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春至12月任中共安定县委书记、红军游击师政治委员。同年12月至1935年2月任赤源县工人联合会主席。1935年2月至1936年1月任中共秀延县县委书记。1935年11月起任中共陕北省委员会委员。1937年3月至7月任陕北省总工会委员会主席。1937年8月至1942年1月任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1939年1月参加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当选为边区政府委员。同年7月至1940年任延安市工人联合会主席。1944年10月至1945年8月任子长县县长兼司法处审判员。1944年11月至1945年8月任子长县保安大队大队长。领导和参加生产支前,被授予陕甘宁边区“特等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1945年8月至1946年2月任陕西省子长县县长兼司法处处长。后赴东北工作。1946年6月至8月任中共黑龙江庆安县工委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同年10月至1948年11月任中共黑龙江庆安县委副书记。1948年11月至1950年8月,先后担任中共沈阳市电车厂党支部书记、沈阳市政企业办事处党委书记。1950年9月至1951年2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南市区委书记。1951年3月至1952年2月黑龙江省密山县劳改大队队长兼书记。1952年3月至1953年8月在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工作。1954年5月至1956年12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农村工作部干部处处长。1957年1月至1958年10月任鞍钢建筑公司工会主席。1959年至1961年任甘肃省酒泉钢铁公司工会主席。1963年1月至9月任中共沈阳市委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文化大革命”初期受迫害。1970年8月31日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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