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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并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着力在学懂弄通中深化。要将《条例》纳入本年学习计划,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上而下”层层带动深入学习,每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进行学习交流。并将《条例》学习资料印发至全体干部,督促个人自学,把全面学和重点学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二着力在知行合一中内化。要增强研学笃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干什么重点学什么,缺什么重点补什么。坚持用系统观念审时度势、谋划布局,充分发挥党史部门作用其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三着力在学以致用中转化。立足全市党史工作实际,将《条例》中对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好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开展好媒体宣传和基层宣传宣讲等相关明确规定,及时融入全市党史工作大局,按照2024年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扩大党史部门的影响力,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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