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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百日学


通过外交谈判并以“一国两制”方式解决港澳回归问题,这是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作出的新贡献。1997年香港如期回归祖国,开创了港澳两地和祖国内地共同发展的新纪元,中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步伐。


  香港位于珠江口以东,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于1842年强迫清王朝签订了《南京条约》,永久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英国迫使清王朝缔结《北京条约》,永久割让九龙半岛北端。1890年英国又乘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之际,逼迫清王朝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九龙半岛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00多个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1997年6月30日期满。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英国又重新占领香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是: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这一问题,未解决前暂时维持现状。
  随着1997年的日益临近,英国方面不断试探中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在这种情况下,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从此时起,中共中央改变了前30年执行的“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对港方针。邓小平开始考虑解决香港前途问题的大政方针,并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这一战略构想为中英两国后来顺利解决香港问题奠定了基础。
  中英两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谈判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至1983年6月,双方主要就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会谈;第二阶段从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两国政府代表团就实质性问题进行了22轮会谈。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此前,中国总理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举行过会谈,中国领导人正式通知英方,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同时阐明中国收回香港后将采取特殊政策,包括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当地中国人管理,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等等。撒切尔夫人却坚持三个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提出如果同意英国1997年后继续管治香港,英国可以考虑中国提出的主权要求。针对撒切尔夫人的言论,邓小平在9月24日上午会见她时指出,我们对香港问题的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15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邓小平强调: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谈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通过这次谈话,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商谈。此后的半年里,由于英方在香港主权问题上立场不变,双方的磋商没有进展。1983年3月撒切尔夫人写信给中国总理,作出了她准备在某个阶段向英国议会建议使整个香港主权回归中国的保证。4月中国总理复信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尽快举行正式谈判。
  从1983年7月中旬开始了第二阶段的正式谈判。
  1984年4月第十二轮会谈后,双方转人讨论过渡时期香港的安排和有关政权移交的事项。
  中英通过谈判确定,中国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一点在协议中必须有明确的表述。英方不接受中方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提法,先后提出的草案都具有三个不平等条约的含义,中方坚决不能接受。最后双方同意用《联合声明》的形式。中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经过两年多的磋商和会谈,到1984年9月18日,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达成了协议。该协议于同年9月26日在北京草签,12月19日由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协议包括一个主体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关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关于土地契约》)。此外,还附有双方关于国籍问题的备忘录。
  随后,中国开始着手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从1985年7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到1990年4月正式通过《基本法》,总共历时4年零9个月。两国外长在《基本法》即将颁布的时候,在7封近万字的信件往来中曾就香港1995年选举,包括立法局分区直选数目等香港改制发展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在原则上达成一些谅解和协议。英国前外相杰弗里·豪公开赞扬说,“我们能在基本法这份中国宪法文件中获得95%我们熟知的法制,可算是奇迹”。
  然而,香港回归祖国的道路并不平坦。1984年12月《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的几年里,英国在香港回归中国的问题上基本上是与中方合作的。但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香港进入后过渡时期以后,英国政府错误估计了当时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发生政治风波后的国内局势,违背中英联合声明规定的双方在香港后过渡时期要加强磋商与合作的精神,在香港平稳过渡问题上设置重重障碍。
  1991年12月,英方突然宣布更换香港总督。新任总督彭定康上任不久,便公然在其施政报告中抛出要对香港现行政制进行重大改变的“宪制改革”方案,即所谓的“政改方案”。这一方案完全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中的有关规定,其实质是试图制造一个既成事实,把香港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以阻挠和对抗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在中国政府反复努力毫无结果的情况下,党中央从确保香港平稳过渡和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大局出发,于1992年底提出“以我为主,两手准备”的方针。在这个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加紧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和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预委会成员由内地和香港的各方面人士和专家组成,其中香港委员不少于50%。从1993年7月到1996年1月,预委会在成立后的两年半时间内,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广泛征求港人和内地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就未来香港特区的政权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和民生等各方面问题提出了46份比较系统的书面建议和意见,有些还形成了正式文件,为正式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打下了良好基础。预委会的有效运转,给港英当局以有力的回击,迫使英国政府调整了对抗政策。在香港过渡期的最后几年,中国政府在重大问题上牢牢掌握了主动权,也为正式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准备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筹委会成立后,立即开始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的组建问题,在香港展开大规模的咨询活动。11月初,筹委会在广泛征求香港各界意见基础上,推选出400位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揭开了全面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序幕。12月11日,全体推委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12月16日,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207号令,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2月21日,推委会在深圳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60名议员。从此,香港进入一个港人自己拥有立法权的新时代,香港回归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举世瞩目的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大会堂举行。6月30日23时59分,英国国旗和香港旗缓缓降下,象征着英国对香港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7月1日零时,乐队奏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冉冉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庄严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这是中华民族的盛事,也是世界和平与正义事业的胜利。”“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交接仪式结束后,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
  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解决香港问题上获得了成功,标志着中国统一大业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是对世界和平与进步的重要贡献。香港历史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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