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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红色地标

陕甘宁边区政府旧址(图1)

  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为实现国共第二次合作提出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其中第二项保证内容是:“工农民主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7月17日,中共代表周恩来等人与蒋介石在庐山谈判时,拒绝国民党政府拟派丁维汾担任陕甘宁特区政府主席这一无理要求。8月22日,国民党政府在“八·一三”上海抗战严重形势的逼迫下,被迫承认陕甘宁特区政府的组成,林伯渠为主席,张国焘为副主席。

  1937年9月6日,陕甘宁特区政府正式成立,共辖23个县。从1938年1月1日起,正式改称陕甘宁边区政府。

  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选举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等15人为政府委员。2月6日至8日,召开边区政府委员和各县县长联席会议,决定高自立为边区政府副主席。

  1940年10月12日,边区政府任命谢觉哉为秘书长。

  1941年11月6日至21日,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召开,会议选举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李鼎铭为副主席,林伯渠等18人为边区政府委员,周文为秘书长。

  1942年1月1日,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这一纲领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于1941年5月1日提出,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批准,边区第二届参议会讨论通过。5月,边区政府第21次政务会议诀定,同意周文辞去边区政府秘书长职务,由高自立兼任。

  1943年2月6日,边区政府任命李维汉为边区政府秘书长。

  1946年4月2日至27日,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召开,会议选举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李鼎铭、刘景范为副主席。林伯渠等19人为政府委员。

  1947年3月,边区政府撤离延安,转战陕北。12月9日,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病逝。1948年1月,杨明轩被任命为边区政府副主席。

  1948年4月,延安光复。边区政府迁回延安,在原南关旧址办公。

  1949年6月,西安解放。6月14日,边区政府迁西安新城办公。

  1950年1月19日,西北军政委员会宣告成立。同日,陕甘宁边区政府结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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